万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万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整顿城区“五车”乱象,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通过扎实有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5月起至年底,对县城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力三轮车、载人三轮车、载货三轮车、轻型货车、两轮车(以下简称“五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5月起至年底
二、整治范围:
万年县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开展整治工作。
三 、整治重点
1、人力三轮车(含载客、载货人力三轮车)
非法加装动力装置、闯灯越线、非法载人、非法营运、占道经营、机非不分等违法行为;
2、载人三轮车(载客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无牌无证行驶、违反限行规定、闯灯越线、逆向行驶、机非不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三轮载货车(载货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含快递三轮车)
无牌无证行驶、违反限行规定、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非法载人、超限载物、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轻型货车(轻型货车和微型货车)
无牌无证行驶、闯灯越线、逆向行驶、超员超载、占道经营、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两轮车(两轮摩托车、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标准电动自行车)
无牌无证行驶、非法载人、非法改装、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非法营运、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为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公安交警整治工作,对于有非法加装、改装的,请自行拆除。5月起,对于查获的非法加装、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依法进行处罚,一律切割、拆除非法装置。
特此通告
万年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